一、基本条件
1.遵守《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中的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正派,事业心强,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2.硕士毕业于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且攻读硕士学位学科为“一流学科”。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3.硕士阶段所学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30日
2.报名办法
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淮阴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1),网络报名邮箱:rsc001@hyit.edu.cn,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扫描件);
(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注意事项
(1)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回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截止2020年7月8日尚未收到考核通知的应聘人员即可自行寻找其他就业机会。
三、考核
1.根据报名人数,考核采用面试方式或者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或技能测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4.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应聘材料的原件交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
1.录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实习期2个月,每月发放实习生活补贴。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即留校工作,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具有博士学位可进事业编制。
2.录用人员需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招聘政策咨询
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91175,83591020
联 系 人: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工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联 系 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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