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品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三)所学专业方向为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
(四)具有2年及以上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
(五)有2年及以上的公办幼儿园财务人员工作经历和持有会计职称等级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六)有2年及以上深圳市内国库支付中心主管会计、事业单位核算会计、机关事业单位报账会计工作经验且目前在岗者可优先考虑,并且有此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
以上工作经历时间均计算截至2020年6月2日。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3日18:00。
2.报名材料:《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并附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职称等级资格证书(有则提供)、现单位任职证明(无单位则无需提供)、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yjjcjy@szgm.gov.cn,邮件名称: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材料(岗位)--姓名。
(二)资格初审:6月13日至6月18日。
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择,按不超过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三)录取和体检
1.录取: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参加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录取入围名单(当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拟聘人数比例1:3比例的时候,用人单位可根据面试情况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录取人数);
2.体检:入围者区教育局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人员需自行前往深圳区一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接到入围通知后10天内将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区教育局组织队伍对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会计职称等级资格证书、现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应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及聘任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计财科或各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三、用工模式和待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二)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三)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四)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材料必须是扫描件(不得发照片模式)、打包并按要求进行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名表除了扫描件外还需同时发送一份WORD文档。
(三)咨询电话:0755-21386823。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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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