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类型
(一)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
采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公开招聘。主要招聘县城区学校(含幼儿园)教师43人,相关条件、要求见附件1《2020年南丹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乡镇及以下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
乡镇及以下学校采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公开招聘教师62人,相关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计划表》。
二、招聘名额、岗位类别、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名额、招聘岗位类别及人数
招聘名额共105名(详见《计划表》)。
1.县直学校(4个单位18个岗位43人);
2.乡镇初中(8个单位42个岗位62人)。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3日至2002年5月13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
8.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计划表》)。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及聘用控制数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视疫情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丹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步骤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采取直接面试、体检、考察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步骤
1.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1)在线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8:00至2020年5月20日下午18:00。
(2)在线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3)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4)网上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7:0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丹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5)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
③教师资格证(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
④其他资历证明材料。
在线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文档或JPG、PNG图像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
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复审时间内向考生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复审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6)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1:3比例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南丹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开考。
(7)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如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开考比例的,报考者需先进行初试,初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其他素质等,初试每人3-5分钟。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初试的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通过资格复审或通过初试的考生即为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通告。面试前一个星期,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通告,考生在面试前3天到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同时提供线上报名时的扫描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4)面试题本。面试题本由南丹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命题。
(5)面试的形式。幼儿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每人15分钟,实践技能操作时间每人10分钟。其余所有学科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每人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每人5分钟。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幼儿教师职位说课占70分,实践技能操作占30分;其余学科职位说课占90分,现场答辩占10分),60分为合格。试场所有考生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现场公布本考场面试成绩。如出现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末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形,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7)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南丹县教育局会同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本县教师招聘面试考官库中抽调,每个面试试场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名,其他考官6名。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和工作人员三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面试成绩记为零分。
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8)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
面试地点:南丹县中学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由南丹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由南丹县教育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南丹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3-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学校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南丹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三)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238547。
附件:1.2020年南丹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w.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i.xls
南丹县教育局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10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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