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招聘的政策、原则、程序公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公开,考试科目及考核方式公开,考试成绩、聘用人员名单公开。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40名。其中中学11名(语文5名、数学4名、体育2名),小学29名(语文10名、数学15名、英语4名)。
三、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广东省计划生育政策条件;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历条件。报考中学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备师范类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
(四)资格条件。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与报考学科对应的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六)罗定市户籍。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未接受完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根据2014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8日8:00至2020年10月30日17:00。
2.报名地点。
罗定市人才工作服务局。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准确把握具体报考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打印《罗定市2020年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网上(网址:https://f.wps.cn/form-write/Mqj0f2WF/)填写2020年招聘合同制教师的报考信息(注:填写信息提交后发现填错的,可以用相同帐号登录更改,不用重新填报)。
(二)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 《罗定市2020年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1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式审核时查原件,收复印件。
3. 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正式审核时查原件,收复印件。
4 教师资格证书,正式审核时查原件,收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方面的知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 笔试地点。
罗定市泷州中学。
4.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并按当时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成绩。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录取名额中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则按照是否为我市临时专任教师、学历高低、任教时间长短确定,若上述条件仍相同,另组织面试确定名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罗定教育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完毕后办理相关聘用合同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从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享受合同制教师待遇。
2.合同期内月工资2890元,购买社保和医保,资金来源为市政府财政拨款。
3.聘用办法。
(1)小学。如拟聘用入围人员已是我市临时聘用教师的,在原单位聘用;其余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在减除已在原单位聘用名额后根据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情况列出岗位,相同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岗。
(2)中学。按岗位表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择岗位。
九、聘用的终止
合同制教师有以下情况的,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1.聘用期内经学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考核不合格的。
2.聘用期内不按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触犯刑律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3.聘用期内参加公务员、公办教师或其他招考被录用的。
十、组织领导
市成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务工作的组织及聘用的有关业务办理等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咨询电话:0766-3737087
罗定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