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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补充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35人公告

来源: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2020-09-22
2019年,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在城区招聘了110名政府购买服务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目前因招录等原因空缺岗位35个。为做好补录工作,拟从2020年宣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初中、小学岗位报名考试的落聘人员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范围和对象

参加宣威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初中、小学岗位报名考试的落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学科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方式

以自愿报名情况为依据,在参加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初中或小学岗位考生中,根据特岗教师招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宣威市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允许代报。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及资格审查:2020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共1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二楼大会议室(宣威市双龙街道向阳东路幸福城E区)。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的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和改报。所报学科必须与报考宣威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初中、小学岗位报名时报考岗位一致,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报名表》,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准确、有效。

2.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报名现场填写未就业保证书、诚信承诺书和未违反计划生育保证书,否则报名不予通过。报名登记表从网上下载手工填写,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并在表上张贴好考生照片。

3.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取消本次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不交报名费。

六、资格审查及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后续招聘程序环节。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七、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一)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25日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gov.cn/)进行公示。

(二)凡被确定为宣威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体检、考核及录聘人员本人放弃的,取消其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招聘的体检资格。

(三)在参加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岗位的报名人员中,分学科按特岗考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根据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笔试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采取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人员。

(四)进入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名人员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380元)。体检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相关考生到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在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岗位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gov.cn/)进行公告。

九、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组织选岗,选岗按报考层次和学科,依据考生在特岗考试中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不选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及选岗结果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中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应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应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问题反应且相关部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反应问题时须实名反应。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年限为10个月,服务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解聘手续,工资待遇每人每月4166元(含社会保险)。

在办理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的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或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公示栏上公示岗位变动情况。

十一、聘后管理

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聘后日常管理按照学校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劳动合同规定进行。

(一)用人单位应当与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与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协商续聘或解聘事宜,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四)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 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

2.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五)编制外临时聘用教师未经学校同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未满的赔偿违约金 1 万元。

十二、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宣威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相关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宣威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4-7123559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0874-712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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