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下城区教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发放形式采用邮政快递送达,要求本人签收,费用由本认定中心承担。
未在附件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至7月22日16时之前向下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邮件信箱为1439955020@qq.com)或来电(81392812)提出。
注:
1、收到材料后,请在快递回单上填写收到日期并签字。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认定文件,收到后请尽快放入个人人事档案里,谨防遗失。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1日